設置辦法
105 年5 月25 日第8 次行政主管會報通過
105 年6 月1 日第8 次行政會議通過
108 年6 月14 日校務會議通過
一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透過校務資訊分析與回饋,提升辦學品質,強化校務經營效率與效能,精進校務永續發展,依據本校組織規程之規定設置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二、本中心置召集人一名,由校長指派副校長一人兼任之,綜理本中心業務,並薦請校長聘請專業相關之校內外教師兼任諮詢委員,及以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若干名,以辦理相關業務。
三、本中心因應行動管理的組織發展趨勢及雲端技術的支援,除於兩校區分別設置實體辦公室,並兼採虛擬辦公室及行動辦公室的概念及形式運作。
四、本中心任務如下:
(一)蒐集、統整、倉儲、分享、分析校務資料及校外相關資料。
(二)建置及維護校務資訊平台。
(三)進行定期、重點及委託校務分析,提供資訊與策略建議,以促進學生學習、教師專業成長、校務決策與校務發展。
(四)培育本校人員校務研究能力,以提升校務經營品質。
(五)其他有關校務發展之重要研究。
五、本中心不定期召開校務研究會議,除召集人及諮詢委員外,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與會。
六、本中心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。
七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